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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n, le 2 mai 

  

  一個充滿演講的一週。下星期大概也會如此,五天的課排了四場演講,說是多繳的學費好像得到物超所值的回饋,雖然對於聽課與聽演講常必須面臨抉擇,大概是其中唯一困擾的事情。在社會運動「較為」平息的這一週,聽聽站在第一線的人說了什麼,年紀比自己增長的人體驗到什麼,對於自己說出「原來如此」而突破成長,也是有幫助的。

 

  先從星期二的演講說起,關於「勞動法律師」的挑戰,一位是明理律師事務所的陳金泉律師,一位是寰瀛律師事務所的劉志鵬律師,聽他們為何要從事勞動法,這樣律師費相對較低,甚至有時是No Paid的情形,卻還要付出同等時間精力打仗。

 

  「學習無價」,記得這是陳金泉律師的回答,他認為可以藉由這個機會仔細觀察這個社會,往往接觸不到的基層勞工的心聲想法,都是金錢買不到的經驗。劉志鵬律師則是堅持「做自己喜歡做的」,這是理想與麵包的衝突,同時也是每個想成為公益律師的人難以突破的一關之ㄧ。

 

  再來是星期三,差不多可以說是粉絲見面會(?)同時由官曉薇教授,黃國昌教授,郝培芝教授和曾建元教授一起舉辦的,探討關於服貿背後的中國因素和民主鞏固問題,為什麼政策會轉彎?民心會轉彎?如果現在簽下服貿契約的國家是日本、是美國、是歐盟,還會有這麼大的反彈聲浪嗎?為什麼遇到中國,就必須上街抗議?三十秒不行,要審議多久才可以?

 

  中國因素,或是「中共因素」,其實是個很值得探討的方面。畢竟已經被納入中國憲法第五條的「神聖統一任務」,就註定了中國和台灣的關係,現今依舊是剪不斷理還亂,無法僅就國際條約的形式來細談或是討論,銀彈政策不僅針對台灣,亦針對世界各國,所以包含美國在內的世界大國,都有對於國防相關產業,禁止外資(包含中資)入駐等國安考量,至於何謂國防產業,在現在的社會,早就不只是軍事產業,亦包括電信、工程、甚至媒體,以法國密特朗總統任期為例,對於國營企業民營化,他就是舉雙手反對,為什麼反對?因為民營化後,擔憂外資進駐,譬如廣電產業,他就認為這是國安問題。

  

  在這個人人各有分工,分工還越來越細的社會,你不能要求每個公民都有各方面的知識,對所有拿到手邊的二手文件作質疑、並且每個都細細去查證之,這種時候,媒體究竟放了什麼消息,就變得非常重要了

 

  公民對於握有權「力」的人濫用權力,只能棄而不捨地追究下去,唯有如此,方能讓他們知道,濫用權力也必須付出責任。(大致轉述黃國昌老師的話)譬如敗訴的ECFA案公投,在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駁回後,卻因為生米煮成熟飯,簽訂下了ECFA不可逆轉,審議公投的中選會不必付出任何代價,這就是正義嗎?應該不全然。*

 

  星期五的最精采,雖然規模不大,可是可能就是因為是今天早上,還記憶猶新的緣故吧?

 

  關於關廠工人案的律師群及學者演講,台權會會長邱顯智律師、李荃和律師,政大胡博硯教授這三位,用輕鬆愉快的語氣,講述一段段老工人被政府和雇主聯合玩弄在手掌心的辛酸故事。我覺得我說的不過分,理由讓我慢慢說明。

  

  十五年前,一群因為台灣產業轉型而面臨工廠出走的勞工們,被雇主解僱了才發現,他們的雇主並沒有按照法律提撥退休金。以後的生活勢必得仰賴退休金的勞工們走頭無入,只好向勞委會陳情抗議,那時候勞委會(也就是現在勞動部)為了平緩勞工們的怒氣,便動用了一筆兔別的基金發給勞工,作為他們的資遣費兼退休金。幾年後,監察院糾正時發現這筆錢的動用屬於「借貸契約」,要求勞委會追討回來,就在時效即將到期的第十五年,勞委會提撥2065萬僱用80幾名律師,對這群年紀加起來肯定破千的勞工們,開始進行追債行動。

 

  然後,就有去年那個著名的臥軌事件,有人大喊給他輾過去,有勞委會門口絕食,官員在旁邊吃便當,有五一上街抗議,直到今年的勝訴出來為止。當然,這是行政訴訟的方面。

 

  一位桃園地院的法官說過:「不管你總統說什麼,我只服從於憲法、法律,和我的良知。」所以良知,和憲法、法律,是同一個位階的

 

  聽到這句話時有些感動了。

 

  和星期二那場一樣,我關注的問題還是在於,關於公益律師的工作,如何兼顧理想與麵包?律師們是這樣回答我的,如果覺得看不下去,覺得該做,那就去做,這只是時間分配的比例問題,想到社運第一線的人可能丟工作又被家裡不支持,依舊在最前面衝撞這種不合理的體制,就認為自己的問題其實真的,不構成問題。兩袖清風也沒關係,只是你實現了嗎?自己的願望。以及你是否順從了,自己內在的良知。

 

  只是這樣而已。

 

  還有,永遠不要失去同理心。可能這輩子走到最後,不會也不能去觸碰刑法上的法條,可是一但從事了法律的工作,就必須面對這些觸法的人,應該想想如果是自己站在他的立場,會怎麼做、會怎麼想?這樣的「想像訓練」可能還是事不關己,不過比起以自己狹窄的生活經驗去批判別人的事情,我認為還能去想,就是進步了。當然啊不是要比爛,要做得更好,只是該怎麼做得更好,也是一個必須想想的問題。

 

  最後,透過這些實務工作者的分享,對於自己的未來似乎有了比較明確的方向。自從318學運爆發以來,我開始找到自己身為法律人,念法律的意義在哪裡,只是該怎麼做,該怎麼付出自己,並不是很能理解,只能一再摸索,看這些前輩毫不保留地在前頭的道路指引光明,是不是就可以避免走錯路或是迷惘的時間,筆直前進呢?

 

  一個好值得自己再思考,再思考久一點的問題。                                                         

*ECFA公投案訴訟逆轉勝 中選會將重審: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591921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廢棄重判:《最高行政法院判決101年度判字第514號》(司法院判決書網頁不能複製,所以請有興趣的人將這個案號谷歌一下應該就會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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