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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皆採自博客來)

 

  「現今社會需要的,不是放砲是思考。不是丟出問題,是要解決問題。不能只看立場,而要問是非。」

 

  第一次寫這麼正式的書籍的心得,只是最近發現看過的書如果不立刻做下紀錄,往後都會忘記內容。就算是最喜歡的小說《盜墓筆記》或《彩雲國物語》,也都會記得最萌(?)的幾個點,卻記不住全部,有點可惜。

 

  先來說說對於檢察官這樣的工作的想法。原本,在幼稚園的時候,法律系就是我的第一志願,原因很簡單,因為身邊的人都說我很會辯(現在想想應該是狡辯)這麼會辯不當律師太可惜了(可惜長大後我收斂了把人辯到哭的興趣哈哈)所以就決定念法律了!(欸)想也知道因為這種根本是開玩笑似的原因念法律,之後一定會出問題,所以在我升上高中以後,果然出了大問題,我發現或許我對法條沒興趣,或許我對辯論這種要與人拼命接觸並且唇槍舌戰的工作其實很恐懼(高中時一度很自閉,根本不喜歡接近人的人怎麼做服務人的工作?)可是上大學後還是轉到法律系,然後透過某些管道,奠定我對這個科系的興趣和未來的方向。

 

  很簡單,其實也就是一本小說,和一場學生運動。

 

  大二剛轉系後,因為獨居加上全新的陌生環境,我的人生突然多出很多空閒時間,就乾脆把家裡買的卻沒時間看的書看一看,剛好有一套妹妹買的國人輕小說《因與聿》及之後的案簿錄系列,看完後就瘋狂地愛上裡面的兩個角色,都不是主角可是都好萌好可愛的檢察官黎子泓和法醫嚴司,就這樣決定了未來的出路(欸)然後經歷過318學潮和之後一系列將近啟蒙活動般的座談會、演講、翻找圖書館資料,我更確定自己留在這個科系沒錯,也有動力繼續走下去,至於走下去的道路,在還不是最忙的時候,先空出時間來查找資料也不是做不到,剛好老師推薦了這本由現任檢察官陳瑞仁先生寫的書,二話不說立刻下單(還是第一次在誠品買書呢我)花了兩星期,仔細來看看真正的檢察官,和小說裡的檢察官到底差多少。

getImage (1)那個法醫&那個檢察官 getImage  

 

  結論是,其實真的沒差很多(?)一樣忙碌,一樣有理想卻苦無地方實現,一樣在體制內繼續為了更好的將來努力,一樣,是我心目中那個檢察官、那個法律人的樣子。

 

  這本書收錄的作品,其實是陳瑞仁檢察官在近十幾年來於各大報的投書,共分為兩部份,第一部法律與秩序(Law & Order)與第二部司法改革(Judicial Reform)第一部談的就是較多實務經驗,與我國和美國的一些檢警(檢察官和司法警察)執行職務時遇過的問題和困境,第二部份則是陳檢擔任檢改會成員的一些心得感想,對於檢察官的制度、為檢察官打抱不平之類的文章。

 

  或許會想說,這樣的文章門外漢看不懂吧?怎麼會有趣呢?

 

  其實真的不會,因為論門外漢的話,我也還是門外漢(開玩笑!刑事訴訟法我也沒學過啊!通篇引用的全是刑事訴訟法我真的不知道在寫什麼...)論文筆的話,有時候看他寫的用辭其實真的滿可愛的(還有一些比喻也是)是那種會讓人看了忍不住笑出來,然後無奈地搖搖頭,最後垂下肩膀想說這樣也沒辦法啊之類的......(糟糕越寫越灰暗,拉回來)有人在改革,才有機會進步,體制內的改革遠比體制外困難,對於這些人,我認為更應該支持他們,畢竟不可能永遠使用走上街頭的方式,這樣納稅人還花錢養官員做什麼?

 

  有理想主義的人固然傻,但就是有這樣的傻子,傻里傻氣地做了努力,做了嘗試,有一天台灣突然可以民選總統了、有一天可以罵總統了、有一天可以走上街頭,都是這群傻子,爭取來的。權利不會從天上掉下來,別忘了。

 

  現在來講幾個印象深刻的段落,這也是第一次,我買一本非課內書會貼上一堆標籤紙的哈哈~

 

  1。「法律與憲法依其宗旨,就是應該在非常時期存活下來,而且繼續運作。

 

  2。「徒有法務部長高明政策,或徒有檢察總長之衝鋒陷陣,都不足以消滅台灣根深柢固的黑金文化。唯有『知民心』的部長,與『善用兵』的總長互相配合之夢幻隊伍,始能發揮檢方站力,帶給台灣新希望。」(更何況現任部長看起來實在不太高明,這句是我個人意見)

 

  3。《給檢察官的一封信》推整篇,基本上就是個非常理想主義的感覺,雖然看著會覺得好天真、不會不切實際嗎?這裡是台灣,承載的可是中華文化四千多年來講人情靠關係的地方喔?不過他既然寫的出來,就表示他是這樣想,有這樣想的人在體制內,不是會更安心嗎?儘管這次的學運和近幾年的司法人員醜聞已經夠多,多到好幾次我也是對於台灣的司法抱著失望的心態,可是可以失望不能絕,不要一竿子打翻還在努力的其他人。

 

  4。「檢察官與法官必須有人文關懷精神,不能孤立於象牙塔中。但檢察官與法官,也不能『辦案給報紙看』或『看著報紙辦案』。如何在『傾聽人民的聲音』與『司法獨立』間求得一平衡點,正在考驗司法的智慧。」這是一段對我印象很深的話,在「公民不服從,論318學運的抵抗權」座談會中,曾經聽一位高雄地檢署的檢察官陳誌銘檢察官說,「檢察官是公益代表人,當公共利益和人民的聲音相衝突時,如何平衡,就是檢察官的智慧。」「檢察官應作為人民的檢察官,而非政府的檢察官(政府的辯護人)」這學期為了法律倫理學寫的行動報告,也有寫到這一段,在這本書裡,稱呼檢察官為「刑事訴訟法的守護人」,因為他們的角色,往往是對被告提起公訴,這樣的被告,在我們古典的想法裡,有時是殺人的人、搶劫的人、販賣毒品或是無惡不作的人,但是在現實,在我旁聽過的幾個刑事庭裡,看到的卻也有可能是完全不同的情景。

 

  在這個不斷改變的社會裡,犯罪手法日新月異,但是可能是冤獄、可能是誣告的情形不一定減少,甚至在這種幾乎都會有攝影機存在的情況之下,有些事情還是無法被證明,有些人的冤屈不能被洗刷,在這一段,靠的不僅僅是拼了命的辯護律師,是明知可能如此證據不足卻又無「法」判決的法官,還有最初關卡的檢察官,在起訴與不起訴之間,就是一個選擇的過程。題外話,對於法庭運作有興趣的人可以去法院旁聽看看,有時候,真的會有些出乎意料的事情,這是在Law & Order(法網遊龍)看不到的。

 

  5。《偵查不公開的好處》通篇

 

  在我這一年念書的期間,其實聽到關於檢察官的事情真的非常少,就連介紹法律職業倫理的法律倫理學,對於檢察官都是輕輕帶過(律師法官上很久,檢察官就一下下好失望...)或是都是比較負面的傳聞,關於羈押權、關於偵查不公開、關於檢察一體......當然,因為這本書是現任的檢察官寫的,會站在檢察官的立場也是沒有辦法(不然還跟外人聯合起來罵自家人嗎?)但是當他說的有道理時,對我來說這就不是盲目的保護,有些在外人,甚至律師們看來很不合理的事情,為什麼還會存在?要如何改得更好?在這本書裡,都有寫道,而且是寫非常具體的方法,在檢改會這方面,可以很清楚感受到這些檢察官們的努力和用心。

 

  最後,附上成功大學政治系王金壽教授,為這本書寫上的序

  

他走了一條跟所有檢察官不一樣的路

  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我來到台北市館前路的高檢署查緝黑金中心。它的大門就是一個一般的鐵門,沒有仔細注意的話,根本不會發現這個單位。當時的我正在為博士論文收集田野資料。我的博士論文其中一章討論司法改革對國民黨侍從體系的影響。對於司改這樣重要的題目,我原本以為應該有許多現成的研究,但那時候幾乎沒有任何關於司改的研究,我只好一一地去訪問司法改革的參與者。來查緝黑金中心之前,已經有多位受訪的法官跟檢察官跟我強調這位受訪者有多重要,但是他對我而言,幾乎是一張白紙。

  跟這位受訪者碰面後,他簡單地先帶我逛一下查緝黑金中心。接著,我簡單地說明我的研究以及要訪問的重點。這位受訪者顯然不太願意講他自己的事,他一直重複講著哪些檢察體系前輩作出了什麼樣的努力和犧牲。這時候,已經到了吃晚飯時間,他顯然沒有意思要請我吃飯,並拿出了便宜的菜餔餅請我吃。這些菜餔餅顯然無法填飽我的肚子,只好告退。我要過了很久之後才知道,那一天的菜餔餅可能就是他的晚餐,而當晚又是他經常整夜加班、睡在辦公室的其中一個夜晚而已。這位檢察官就是陳瑞仁。

  陳瑞仁走了一條跟所有檢察官不一樣的路。當別人選擇大都會地檢署為司法官訓練所結訓之後分發第一志願時,他自己選擇了到台東地檢署。當別人退出司法體制希望以政治改革為優先目的、或是改當律師在民間進行司法改革時,他留下來繼續當檢察官。當別人被拔升為主任檢察官時,他與一群年輕的檢察官成立了檢察官改革協會,對抗法務部、進行改革。當別人努力爭取當檢察長時,他婉拒了檢察長職位、從高檢署回到地檢署當一名檢察官。

  或許很多人會認為陳瑞仁最值得稱頌的事蹟是偵辦國務機要費案,起訴了當時的第一夫人吳淑珍女士。但我認為他帶領基層年輕檢察官所進行十幾年的司法改革與抗爭,遠比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更來得重要。體制內改革者的處境,遠比體制外的改革者處境來得艱辛許多。在體制內當一名異議份子或改革者,經常得面對許多的打壓與質疑,來自統治者或佔據檢察高階位置者的打壓,自不待言。由於這些異議份子經常揭露檢察體系內部的醜聞,更會因此遭到同事的排擠。而身為司法體制一員,他們同時也面臨民間社會團體對於司法體制的質疑與攻擊。

  陳瑞仁這一本文集代表著台灣基層有改革意識的檢察官,在過去十幾年來的改革運動的歷史與反省。它不僅記錄過去改革運動的歷史軌跡,也記錄著這些運動的挫折與失敗。這些理念堅持與改革歷史讓我們看到了這群人奮戰過程、反映了當時環境的光明與黑暗,也彰顯了他們對司法天職的承擔與盡責,以及改革運動所面臨的困境。他們曾為台灣的檢察改革作出了不少貢獻,也完成了一定程度的成果,同時他們也在困頓中迷惘,在失敗時落淚。這些文章沒有高調的理論,卻是有辦案第一線檢察官的掙扎與堅持。

  在所有的掌聲、讚揚與謾罵、攻擊都過了之後,陳瑞仁實踐他的諾言,作為第一個自高檢署自願「降調」到地檢署的檢察官。二○一二年三月八日,我因為國科會研究計畫與學生到新竹地檢署訪問陳鋕銘檢察官。新竹地檢署對於台灣的檢察改革有其歷史地位,高新武檢察官對於檢察改革所開的第一槍,就在新竹地檢署;檢改會當年成立時,也在新竹。陳鋕銘帶我們去跟他口中的陳老師打招呼,那時已經晚上七點多了,陳瑞仁還在加班尚未吃晚餐。等到我們訪問結束,九點多要離開時,我們去跟他告別,他已經回家用完餐再回到辦公室了。離開時,幾乎所有新竹地檢署的辦公室都是暗的。對於陳瑞仁,這個夜晚才剛要開始。

 

  都是這段序推我坑的(喂)最後,謝謝看到這裡的你/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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