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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聽到這部,是去了曾威凱及邱顯智兩位律師的「粉絲見面會」,他們兩位說到的。本來要包場去看,不過我太晚才報名,已經沒有名額,所以才拖到現在,在下片前四天,匆匆去了趟真善美戲院。第一次去真善美,覺得這樣的好片為什麼全台灣只有三間電影院有上映呢?真是太可惜了,不過以後大概會常去真善美吧?個人覺得他們的選片都不錯,可能不是話題度高的商業片或是(對台灣人來說)大咖演出的,但都滿有「思考」的價值,而且現在果然都是去電影院花錢流眼淚呢......到後面細細說來。

 

  這個故事是改編自南韓前總統盧武鉉的前半部份人生,宋佑碩(宋康昊 飾)是只有高中學歷的律師,因為曾過著一段很苦、苦到甚至付不出吃飯錢的生活,他花了七年苦讀,成為法官,後又轉任律師,並且一直想著可以輕鬆賺錢的方法,譬如當個不動產代書,或是後來的稅務律師,如果沒有親眼見到常去的小吃店老闆娘的兒子,被打得滿身是傷的身體,如果沒有見到哭到暈厥的老闆娘,他或許還是過著數錢、置產、輕鬆愉快的生活。

 

  這是主人翁,而故事的背景,則是1980年代的南韓,在軍政權全斗煥總統的任內,學生們發起一系列抗議政府、要求民主的運動,他們大部分的人被當作共產黨員而遭到逮捕、刑求逼供,寫下自白,在一次又一次公開的審判中,只講求刑期,已不論有罪無罪。

 

  隨著故事進展,我差不多是從太陽花學運一路感受到美麗島事件、回到白色恐怖、在看到老闆娘的兒子朴鎮宇被刑求時,已經到了二二八事件。這是南韓在近三十年前發生的事情,這是我們從經歷了近六十年的事情,在兩個相似的國家裡,看政府打著民主之名,行壓迫人民權利之實。

  

  「示威上街的人們要負起刑責,那麼逼著人民示威上街的人,又要負什麼責任呢?」

 

  從警官、檢察官和法官的聯手來看,律師的勝算幾乎等於零,甚至在宋佑碩進入團隊以前,都是三方私底下討論刑期長短,不論有罪無罪,不論證據能力,被抓到的人只有被關多久的問題,不存在「無罪推定原則」,憲法更是架空裝飾,最後宋律師得到尹中尉的供詞幫忙,但立刻又被扳回,尹中尉被辦以軍法,當庭遭憲兵押走,警官證人又作偽證,雖然鎮宇的命是保下來了,不會死,只是要被關兩年,只是看著這個司法行政立法三方手牽手,剝奪人民權利的世界,還是忍不住哭泣。

 

  偏偏這不是電影,不是小說,這是真實的世界,而且它或許還未完結,還是現在進行式。

 

  在這一場審判之後,宋佑碩投入民主推動,在因違反集會遊行法而被控煽動群眾(有沒有很熟悉?)的審判庭中,甚至還有一百四十九位律師投入辯護行動,滿滿四張紙的辯護人姓名讓法官唱名,證明他的運動已經展露曙光,開始成功。

 

  老實說,我對於韓國的了解除了整形和歌手,還有一天到晚說我國經濟要輸給他們以外,其實沒有別的,我不了解韓國的法律體制,不了解他們的民主發展或是其他的,因為不了解也不能評論什麼,只是覺得,如果將這部電影的內容當成美麗島事件或是白色恐怖中的任何一次逮捕知識份子的行動,其實也能理解。

 

  開著讀書會,讀著英國名外交官卡爾的作品,就被說成是共產黨員的學生們。片中韓國影帝宋康昊發揮演技,從痞子律師到在庭上辯論、火力全開的辯方律師。

 

  「主權在民,人民賦予國家權力。」「這些書本哪間書店都買得到,有些還是首爾大學推薦給學生的,那麼難道要說我們的第一學府是叛亂團體嗎?」

 

  「律師的工作,正是領導人民。」

 

  最後的片段,讓我想到邱顯智律師曾說在關廠工人案開庭時,有許多辯護律師為了講一句話也好,紛紛擠進桃園地院法庭,台灣的法院大部分不像韓國或是在日劇《王牌大律師》中的法庭,有這麼大空間的旁聽席,所以除了三位坐在辯方位置的律師,旁聽席也被辯護律師坐得滿滿的,還有人沒有位置只能站著,甚至有被擠到門外的,如果沒有這些律師,關廠工人們或許到現在還是只能在暗夜哭泣,繼續不解為什麼應該保護他們的政府,卻成為迫害他們的人。

 

  就是有這些人權律師,台灣的法制才能夠進步,當然啦也不只律師們,還有更多在體制內努力的司法官及其他人。當一個國家的法制完備,執法者的「依法」將不再只是空泛的口號,那時候無論是多麼混蛋的人坐上總統大位,也不用擔心社會會崩壞,所以現在還不夠,台灣還有國安三法,即使戒嚴時期逐漸遠去,沒有完成的轉型正義以及白色恐怖的陰影依舊。

 

  還有好長一段,要努力。

 

  看到韓國這樣自揭傷疤的電影,可以在韓破一千萬人次觀賞,希望台灣有天能夠好好面對那六十多年的過去,正視自己的錯誤,才有進步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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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écil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